任何学生都必须在相当于课程规定居住期正常长度的一半(1.5)倍的时间内完成大学课程的要求。否则,不得将学生重新录入入学的大学。
如果学生被正式允许休假,则该休假不应计入任期计算中。
休假
打算请假超过一个学期的任何学生,应向有关的学院院长/分校主任提出书面请愿书,并在其中说明请假的原因。如果休假超过一(1)个学年,则该学生将失去其在校学生的身份。
未经正式请假而从大学退学的任何学生均应申请重新入学。
荣誉解雇
大学注册处向学生自愿退学,该学生出于转学目的而自愿退出大学。
申请荣誉解雇的任何学生应在签发证书之前清除所有责任。
任何因开除,因纪律处分或中止而退学的原因而离开大学的学生均无权获得名誉解雇。
任何被光荣解雇的学生都不能在PUP中重新录取。